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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啟動“2020年防范非法證券期貨宣傳月”活動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來源:證券日報網 時間:2020-05-18 17:10:48

5月15日,在中國證監會統一安排和部署下,大商所正式啟動“2020年防范非法證券期貨宣傳月”活動。據記者了解,近年來,我國非法期貨活動,特別是以商品現貨的名義進行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場所屢禁不止,嚴重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期貨市場的聲譽,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為開展防范非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大商所在中國證監會統一安排和部署下,于5月圍繞“理性投資,遠離非法證券期貨陷阱”和“心系投資者,攜手共行動—學習貫徹新《證券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兩個主題開展系列線上培訓講座。

據介紹,大商所首次培訓活動已于5月15日展開,同時在5月15-21日,大商所還將舉辦“心系投資者,攜手共行動”投資者保護主題線上系列培訓。在5月15日當日的線上培訓中,遼寧和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嵐做了題為“防止非法期貨交易”的主題演講。

在主題演講中,王嵐律師系統介紹了“非法期貨交易”的類型和表現形式。非法期貨活動從廣義上講,一是從事活動的機構、場所未經批準,身份非法;二是即使機構身份是合法的,但從事的期貨相關業務是未經批準的,或者從事的業務名義上不叫期貨,但實質上具備期貨屬性即變相期貨,業務非法;三是未經批準從事相關的其他業務,如投資咨詢、資產管理業務等。

“我國非法期貨表現形式多樣,以外盤代理交易、對賭交易平臺、大宗商品(原油、黃金、白銀及銅等)交易平臺以及郵幣卡交易等類型為主。”王嵐在培訓時說道。

以外盤代理交易為例,一些機構推廣所謂“外盤期貨”代理業務,宣稱可以為境內投資者參與境外期貨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紐約、倫敦等市場原油、黃金、股指、外匯等期貨投資,國外有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有的還提供“專家”指導、“一對一教學”、期貨配資等服務。投資者只需提供身份證件、開戶并繳納相關費用后,便可通過這些機構的特定交易軟件進行“外盤期貨”交易。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期貨業務,境內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境內投資者通過上述機構的交易軟件或移動客戶端參與境外期貨交易,一旦發生糾紛,自身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案件的審理會議認為,在審理金融產品發行人、銷售者以及金融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賣方機構)與金融消費者之間因銷售各類高風險等級金融產品和為金融消費者參與高風險等級投資活動提供服務而引發的民商事案件中,必須堅持‘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王嵐說道,將金融消費者是否充分了解相關金融產品、投資活動的性質及風險并在此基礎上做出自主決定作為應當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實,依法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范賣方機構的經營行為,推動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本報記者 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