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征收“過頭稅費”的通知》,明確要求強化事前精準提示提醒,不得組織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期、撒網式的風險推送和自查補繳稅費。有業內觀點認為,這相當于暫時叫停了此前個別地方稅務部門要求網店自查三年來稅務漏報并補稅的行為。
自今年5月以來,不少省市的電商店主收到了當地稅務部門通過電子稅務局發送的“風險自查提示”,提醒他們“存在網上銷售商品,少記營業收入”的風險,要求企業自查三年以來存在的漏報問題并補繳稅款以及滯納金。一時間,電商店主人心浮動。畢竟“刷單”一度是行業的積弊,很多電商都參與其中,如果真按“吹牛”交稅,對于今年經營本來就很困難的很多中小電商企業來說,可謂雪上加霜,甚至可能直接關涉到市場主體的存活。從這個角度來說,國家稅務總局此時叫停各地開展的電商補稅,對于中小電商企業來說,不啻下了一場及時雨,釋放出了減稅降費、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暖意。
從法律角度說,電商納稅、補稅是義務,稅務部門向電商店主發送“風險自查提示”,要求電商店主補稅,糾正電商店主過去的逃稅漏稅行為,是依法行政行為。我國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后,應當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并如實申報納稅。電商店主沒有如實納稅,屬于逃稅漏稅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而且,電商刷單本就是違法行為,既欺騙了消費者,又擾亂了電商秩序。
然而,由于受到疫情影響,今年不少網店跟實體店一樣,生意受到不小沖擊,經營困難。為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從中央到地方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一些電商平臺也對網店出臺了減免平臺服務費等優惠政策。在這種情形下,稅務部門再催促電商店主補稅,便是在與減稅降費政策相“抵觸”,損耗了減稅降費的政策善意,變相加重網店稅費負擔,可能成為壓垮網店經營的最后一根稻草。換言之,稅務部門要求電商補稅,看上去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但實際上卻與減稅降費政策、“六穩”工作和“六保”任務的要求相矛盾。
在這個意義上,國家稅務總局及時叫停電商補稅,給了眾多中小電商企業一個“緩一緩”的機會,是特殊時期里培元固本、放水養魚的好政策。借此,遭遇經營困難的電商店主可以更從容地渡過當下難關。等到電商店主熬過眼下冬天,迎來春天之時,稅務部門再要求電商店主補稅。此時,不僅不會造成國家稅收的流失,反而可以創造更多的稅源,何樂而不為?
(作者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