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保險關注到,近日,司法拍賣平臺“上新”待拍賣的保險公司股權。中融新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融新大”)所持有的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聯合財險”)的1.15%股權將于不久后,以2億元的底價進行拍賣。
受債務影響,當前多家機構通過起訴方式,向中融新大追債,由于該公司名下可供執行財產不多,執行標的紛紛指向包括中華聯合財險股權在內的金融資產。目前,中融新大持有的中華聯合財險7.7869%股權已被全數司法凍結,或將被陸續執行。收購不足四年,中融新大保險板塊布局或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不僅如此,業內人士指出,當前金融機構小宗股權轉讓市場萎靡不振,金融牌照的價值及流動性都有所縮水,變現受阻,出售金融資產能否緩解中融新大的資金鏈壓力,仍是未知。
多家機構密集追債,中融新大變賣金融資產
中融新大所持有的中華聯合財險1.15%股權(對應16888萬股),將于9月26日正式在阿里司法拍賣平臺上開拍,底價2億元,加價幅度10萬元,整體定價較2.85億元的評估價略有縮水。目前,已有將近9000次圍觀與12次提醒設置,相比于同平臺上部分保險公司小額股權無人問津的情況,熱度較高。
事實上,中融新大持有中華聯合財險股權的時間并不長,尚且不足4年。
2015年,中華聯合財險11.4億股股權數度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尋找買家,初期掛牌價19.49億元,要求受讓方應為保險公司且最近三年平均年度盈利不低于30億元。
高門檻也將不少機構拒之門外。2016年,在受讓要求調整后,中融新大成為接盤方,接手中華聯合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的10億股股份(約占總股比6.8306%),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所持的1.4億股股權(約占總股比0.9563%)。由此,中融新大晉升為中華聯合財險第二大股東,合計持股7.7869%。
還沒來得及好好享受持股金融機構帶來的收益回報,這部分股權就要拱手相讓。中國裁判文書網(2019)京02執1173號執行裁定書顯示,中航信托申請執行中融新大公證債權,申請執行標的額為8.45億元。
北京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未發現被執行人中融新大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于2019年9月24日輪候凍結了中融新大持有的中華聯合財險7.7869%股權,2019年12月18日下發執行決定書、限制高消費令,將中融新大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對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2020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最新的執行裁定書顯示,2月,中航信托與吉林雙陽銀行簽訂《債權轉讓協議》,讓渡所持權利,吉林雙陽銀行對中融新大質押的16888萬股中華聯合財險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對照股權數來看,目前阿里司法拍賣平臺所拍賣的,或正是該筆被執行的股權。
藍鯨保險了解到,受債務影響,目前中融新大所持有的中華聯合財險股權已被數家法院輪候凍結,多家債務方通過起訴方式,向中融新大追債。譬如,中國外貿金融租賃公司申請執行3.18億元標的,但由于被執行人中融新大、山東鐵雄新沙能源名下財產因涉案已被其他法院凍結,最終執行標的,也是被質押的中華聯合財產股權。這也意味著,后續或許還有中華聯合財險股權被司法拍賣處置。
“盡管中融新大是中華聯合財險的第二大股東,但實際持股比例并不高,并沒有深入掌控日常經營,即使該部分股權被處置,發生變動也不會影響到實際控制權,因此中融新大的問題不會波及到中華聯合財險的經營方面”,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對藍鯨保險分析稱。
中華聯合財險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藍鯨保險采訪時表示,“中融新大因其自身經營行為涉訴,其所持我公司股權被司法凍結、拍賣事項均按法定程序進行。后續公司將依據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展相關工作,對公司經營沒有影響”。
此外,從中華聯合財險股權結構來看,大股東中華聯合保險集團持股較為集中,達到87.93%外,此外還有10余家小股東,該部分股東是否有增持意向?對此,中華聯合財險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公司已按規定程序將中融新大股權司法凍結事宜通報各股東方,暫無新的消息更新”。
小宗股權轉讓市場萎靡不振,變現受阻、難緩資金壓力
實業起家的中融新大,也是山東省焦炭行業的龍頭老大。多數企業在壯大的過程中,都面臨分岔口,是聚焦主業兼并上下游企業,推進收購整合;還是選擇多元化路徑朝綜合集團發展,通過金融股權投資、資產管理等實現產融結合。
中融新大選擇了后一條路。2015年,該公司正式確立金融板塊,并在此后兩年密集開展股權收購,擴展金融版圖,中華聯合財險股權正是在此期間被拿下。目前,中融新大主營范圍覆蓋能源化工、金融投資、物流清潔能源產業、礦產資源開發等,金融板塊中,除了持股中華聯合財險外,還參股晉城銀行、廈門國際銀行、廈門農商行等多家金融機構。
按照中融新大的規劃,到2020年,集團總資產預計達到3000億元,年銷售收入3200億元,實現參控股保險、證券、期貨、信托、公募基金等10家年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的金融機構。但好景不長,受去產能、降杠桿以及再融資渠道不暢等因素影響,近年來,中融新大融資性現金流持續凈流出,凈融資規模逐年下降。
2019年,聯合信用評級、標普等機構相繼下調中融新大的主體信用評級,主要因其融資難度增大,公司融資糾紛較多以及大量資產和股權因質押或凍結受限,償債能力下降。2020年,中融新大兩只債券分別出現場外兌付和實質違約,進一步凸顯其流動性的緊張。
根據中誠信國際研報分析,中融新大出現債市違約的主要原因是其業務擴張較快,積累了大量債務。此外,公司盈利穩定性弱,資產流動性差,且受限資產規模較高,資產變現空間有限,自有資金無法為債務償付提供強有力支持,且涉及多項訴訟及股權凍結,外部融資環境也有所惡化,最終導致公司資金鏈緊張,無力按期兌付債券回售本金及利息發生違約。
“債務無財產可執行”,也是中融新大當前面臨的窘境。藍鯨保險注意到,多封法院訴訟文書中都提及了這一要點。對于中融新大而言,現有的金融資產給公司造成了較大的資金沉淀,且部分資產未來變現存在不確定,大量資產股權因質押或凍結受限等,均對其再融資造成不利影響。
“當初在信貸寬松以及金融業蓬勃發展階段,很多原本從事實體經濟的企業紛紛大舉進軍金融業,以‘集郵牌照’為目標,但隨著經濟環境疲軟、金融去杠桿等政策陸續出臺,導致信貸環境與金融業都遇到困難,金融牌照和金融機構股權的價值及流動性都有所縮水”,沈萌分析稱,當前金融機構的小宗股權轉讓市場萎靡不振,“這都對于變現造成很大障礙,拍賣金融資產也無法填補缺口,或許難以緩解中融新大資金鏈的壓力”。(作者:李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