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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制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案件將指定深圳中院試點集中管轄

來源:中國新聞網 時間:2020-08-20 10:05:07

實行注冊制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有關證券類民商事案件,今后將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管轄。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8月18日發布的《關于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證券發行糾紛、證券上市合同糾紛、證券欺詐責任糾紛等一審民商事案件,將指定深圳中院試點集中管轄。

1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實施意見》,從依法保障創業板證券發行制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推進糾紛多元化解等方面做了明確要求。

該實施意見指出,要嚴格落實市場主體、證券發行人及其相關人員對信息披露的法定責任,對創業板證券發行過程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的,依法按欺詐發行判令承擔法律責任。

該實施意見強調維護創業板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嚴厲打擊涉證券市場職務犯罪和金融犯罪。依法支持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履行創業板證券監管職責,對違反證券監督管理規定的各類行為,依法支持對創業板證券發行人或者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作出的行政處罰措施。

此外,該實施意見還強調依法保護創業板上市公司中小股東權益,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利用公司對外擔保掏空創業板上市公司資產。支持依法設立的投資者保護機構正當履職。(索有為 林曄晗 林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