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外管檢[2020]75號)顯示,深圳市富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買賣外匯行為,違反了《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發[1996]210號)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給予其警告、罰款人民幣20.32萬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深圳市富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富途網絡”)成立于2007年,是騰訊戰略投資,納斯達克上市公司富途控股(NASDAQ: FUTU)旗下子公司,主要從事互聯網科技類產品的研發。富途網絡法定代表人為李華,注冊資金為1000萬人民幣,總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區?,F旗下主要產品有港股及美股行情交易軟件-富途牛牛電腦版以及富途牛牛app客戶端。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