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科融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52.SZ,下稱科融環境)昨夜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虛增利潤717.88萬元導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擬對公司頂格處罰,并對毛鳳麗、毛軍亮、李慶義、李曉光等相關人員分別處以十萬-三十萬元罰款。
據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內容,科融環境通過將2013年-2016年間的21個項目調式報告日期涂改為2017年,并在2017年確認調式收入,涉嫌虛增2017年利潤7,178,800.95元。
2018年4月25日,科融環境披露《科融環境2017年年度報告》,科融環境2017年利潤總額41,838,890.84元。上述科融環境通過涂改調試報告日期虛增2017年利潤7,178,800.95元,導致該2017年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毛鳳麗、毛軍亮,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李慶義、李曉光。
2019年4月24日,科融環境披露《科融環境2017年年度報告(更新后)》,科融環境2017年利潤總額10,671,310.16元。上述科融環境通過涂改調試報告日期虛增2017年利潤7,178,800.95元,導致更新后的2017年年度報告依然涉嫌存在虛假記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毛軍亮。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
一、對雄安科融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六十萬元罰款;
二、對毛鳳麗、毛軍亮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三十萬元罰款;
三、對李慶義給予警告,并處以二十萬元罰款;
四、對李曉光給予警告,并處以十萬元罰款。
公告表示,由于此次涉及的21個令號均為徐州燃燒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燃控院”)的訂單,由于燃控院為科融環境全資子公司,上述虛增利潤的金額的調整對少數股東損益的金額不產生影響。處罰結果不影響公司2017年盈虧性質,不觸及連續會計年度虧損的退市指標。(趙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