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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權和質押權是一個意思嗎?質權具有什么特點

來源:法務網 時間:2023-08-12 09:08:01


【資料圖】

一、

質權和質押權是一個意思嗎?

質權和質押權不是一個意思。質權與質押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質押是指設定質權的法律行為,質權是指質權人的權利;質押是質權產生的原因,質權是質押引起的法律后果。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給債權人占有并實際控制的行為被稱為質押,質權人因質押而取得的權利為質權,質權是擔保物權的一種。

二、

質權具有什么特點

質權的特點是作為擔保物權的一種,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請求權。質權獨有的特點是:

1.質權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權利,而不能是不動產。

2.質權是以債權人占有質物為要件的擔保物權。質權以出質人移交質押的財產占有為成立要件,也以債權人占有質押財產為存續要件,質權人將質物返還于出質人后,以其質權對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質押與抵押的最根本的區別是是否轉移占有。質押為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而抵押為不轉移占有的擔保。

三、

質權自什么時設立

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動產質權的標的是動產,由于動產容易被轉移,如果不交付質權人,質權人很難控制,因此,為了保障動產質權的實現,物權法規定動產質權的設立以質押財產的交付為生效要件。

找法網提醒你,動產質權合同的生效不等于質權的設立。出質人與質權人訂立的動產質權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在訂立質權合同后、移轉質押財產至質權人占有之前,并不發生質權的效力,出質人只有實際移轉質押財產到質權人占有時,質權才發生效力。質押財產是否移轉是質權是否生效的判斷標準,當事人沒有移轉質押財產,質權無效;質權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判斷,質權無效與合同無效是兩個不同的問題,之間無必然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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