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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發文規范銀行渠道保險產品 要求銀保渠道傭金費用“報行合一”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時間:2023-08-24 22:12:43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業內獲悉,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向多家人身險公司下發《關于規范銀行代理渠道保險產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銀行保險渠道傭金進行約束。

據悉,銀保渠道傭金費用“報行合一”的要求被強調?!锻ㄖ芬?,各公司應據實列支向銀行支付的傭金費用,傭金等實際費用應與備案材料保持一致。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公司通過銀行代理銷售的產品,在產品備案時,應在產品精算報告中明確說明費用假設、費用結構,并列示傭金上限。


【資料圖】

要求銀保渠道傭金費用“報行合一”

對此次下發《通知》的背景,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表示,旨在“進一步規范銀行代理渠道業務,嚴格落實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產品條款和費率的監管要求。”

《通知》的核心內容有五大要點,關系到銀行代理渠道的費用問題。首先,《通知》要求各公司通過銀行代理銷售的產品,應審慎合理確定費用假設,結合公司實際,根據發展水平、盈利狀況、管理能力等,細化完善費用結構;

第二,《通知》要求各公司通過銀行代理銷售的產品,在產品備案時,應在產品精算報告中明確說明費用假設、費用結構,并列示傭金上限;

第三,銀保渠道傭金費用“報行合一”的要求被強調。《通知》要求各公司應據實列支向銀行支付的傭金費用,傭金等實際費用應與備案材料保持一致

第四,《通知》要求各公司對產品開發和使用負有主體責任,應當加強對分支機構產品使用行為的管控,防范不正當競爭;

最后,《通知》要求各公司已備案的銀保產品,應于2023年8月31日前補充報送費用結構和傭金上限等內容。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對于銀保渠道的規范并非空穴來風,今年以來,監管對于銀保渠道的關注越來越多。7月下旬,幾十家壽險公司分三批參加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舉行的座談會,議題即“銀保業務手續費自律約定”。此后,保險公司收到了銀保手續費的相關通知——約定手續費上限,并要求確定“總對總”后“分對分”不再上浮。

8月8日,上海市保險同業工會發布《上海市人身保險銀保業務自律公約(2023版)》,要求保險機構承諾不通過其他渠道及方式變相增加銀保業務手續費,堅決杜絕銀保小賬。

業內:預計短期內銀保渠道業務仍會高速增長

據悉,銀保渠道一直都是保司保險業務銷售的主要渠道之一,其主要合作模式為保險公司通過銀行渠道獲取保費收入和客戶資源,銀行基于龐大的客戶資源和完善的銷售網絡替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從而獲取手續費和傭金收入以及完善客戶的理財產品配置。

在2015年保險代理人考試取消前以及監管未對保險產品進行限制之前,各保險公司均在積極爭搶銀行網點的銷售份額,銀保渠道也在2000-2010年間保持了較好的增長水平,但隨著代理人考試取消,個險渠道紅利開始釋放,保險公司對于銀保渠道的依賴逐步減少。而隨著個險渠道的增長乏力,銀保渠道的保費和價值貢獻又重新回升。

有業內人士表示,銀保渠道近期高速增長,是多種因素疊加的結果。但綜合來看,這一輪銀保渠道高速發展最核心的因素仍是銀行。但這一輪銀保渠道大發展是一次少有的銀行、保險兩大金融行業的雙向奔赴,這給了銀保行業一次實現真正轉型升級的難得契機。

“受當前存款利率下降、資本市場低迷影響,銀行經營承壓,中間業務收入缺口仍然較大,同時銀行客戶也缺乏可配置的優質金融資產,因此銀保產品仍然具有較強的市場優勢,并且銀行對于代銷保險業務的關注度會進一步提升,預計短期內銀保渠道業務增速仍會高位運行?!鄙鲜鰳I內人士表示。

國聯證券分析稱,預計未來銀保渠道實現在保險公司價值貢獻中“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可期,但當前仍存在銷售模式粗放、費用競爭激烈等問題,亟待合作雙方的不斷磨合和精耕細作。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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