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檀梦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您的位置:首頁 >資訊 > 國內 > 正文

政府為企業復工復產上“保險” 呵護企業安全平穩運行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時間:2020-05-15 11:36:58

為了盡快消除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暢通產業循環、市場循環和經濟社會循環,中央政府出臺幫扶政策持續加碼、力度空前,地方政府積極有為、協同發力,凝神聚力全面推動企業復工復產達產。

然而,企業的復工復產之路并非人們想象的那樣平坦和順當,由于各種風險因素交互影響,不確定性因素明顯增多,產業鏈連接貫通難度加大,供應鏈上下游企業資金融通雪上加霜,不少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遭遇“復工難復產”“復產難達產”窘境。愈是面臨嚴峻的形勢,愈是要把高質量的復工復產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否則,“六穩”“六保”也就無從談起。正因于此,推動復工復產和穩固復工復產成果成為了當下地方政府的頭等大事。

為了牢牢守住來之不易的復工復產成果,地方政府在實踐中探索出了不少富有成效的、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和做法,其中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做法就是為企業復工復產上“保險”。該做法的最大特點是,從經濟補償(風險損失)的角度為復工復產企業因疫情復發帶來的“風險”提供有效解決方案,穩固企業復工復產成果,呵護企業安全平穩運行。

寧波市推出全國首個企業復工復產防疫險。該險種主要惠及該市已復工復產的中小微企業,企業投保該險種后(保費2000元,其中政府補貼50%,企業只需1000元),復工復產期間因疫情復發“風險”再度停工停產的,企業可獲得每天3500元的定額補償,補償額最高累計可達10萬元。

繼寧波市之后,北京市、黑龍江省、湖南省等先后推出了切合當地實際的“保險”方案,守護企業復工復產成果。北京市《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提出,對承擔重大工程、重點項目企業因疫情導致的停工停產損失納入保險保障范圍,政府給予50%的保費補貼;黑龍江省《關于推廣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綜合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大力推行府補貼型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綜合保險。“首單”政府保費補貼率高達70%;湖南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提出,在重疾險等健康險產品中擴展承保新冠肺炎責任,助推企業復工復產提速擴面。

人們不禁要問,面對疫情復發“風險”,地方政府為何不約而同地想起了用“兩只手”來共同應對呢?其實,這里面的道理十分簡單。眾所周知,新冠疫情是一種突發性自然災害,屬于非市場風險。疫情給經濟社會帶來的沖擊和影響是多方面的,其中經濟“風險”直接由疫情風險引致,通過政府強行采取按下“暫停鍵”等必要措施,進而產生非市場風險與市場風險連鎖聯動效應,進一步疊加放大了市場風險??梢?,對于諸如疫情復發此類“風險”的管理,單靠“看不見的手”或“看得見的手”單槍匹馬是難以奏效的。在這種情況下,唯有聯手“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讓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別管理市場風險和非市場風險,才能從根本上徹底破解此類“風險”管理難題。這也即地方政府在應對疫情復發“風險”面前聯手“兩只手”的原因之所在。

嚴格來說,就基于“兩只手”的保險機制在復工復產中的作用范圍而言,為企業復工復產上“保險”,其實上的是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保險”,而非企業復工復產所有影響因素的萬能險。也就是說,“保險”的有效范圍僅限于在新冠疫情復發這一極端條件下,通過基于“兩只手”的保險機制,為企業提供足額的運行成本補償金和再復工復產準備金,以確保其資金鏈條安全牢固,不至于出現斷鏈風險。實際上,雖然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的因素很多,但其中最為重要的,同時也是最具可控性的因素非資金鏈管理莫屬,而這恰恰正是決定企業復工復產質量和效果的“瓶頸”之所在,這又尤以生存于供應鏈生態之外的中小微企業為甚。這也即地方政府對“保險”情有獨鐘,樂于為企業復工復產上“保險”的原因之所在。

事實上,站在風險管理的角度分析,目前基于“兩只手”的保險機制,在應對疫情復發“風險”整體效力方面并非盡如人意,如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發揮作用的方式還僅限于單一的保費補貼形式。不可否認,該方式對于調動企業參保的積極性激勵有余,而對于市場風險管理機構激勵不足。因為這種讓市場風險管理機構過多承擔市場不確定性風險的制度安排,對于增加保險市場有效供給是一種負向激勵。因此,這就有必要對“兩只手”的作用方式和范圍作進一步的優化調整。

在“看得見的手”方面,以“大水漫灌”式的提供補貼為主,向以“精準滴灌”式的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為主轉變。對于后者,風險管理機構按照商業原則對復工復產保險進行市場運作,若出現經營虧損,虧損部分則按約定比例由政府建立的風險補償資金池彌補;若出現盈利,盈利部分則按約定比例注入資金池周轉使用。

在“看不見的手”方面,市場風險管理機構應適度拓展企業復工復產“保險”范圍,適時將勞動用工保險、履約保證保險、疫情服務保險等“適銷對路”產品收入囊中,以最大程度滿足復工復產風險管理需要。

(作者系民建湖南省財政與金融委員會委員、廣州大學大數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