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管理局發布公告,日前,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決定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召回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生產的,裝備了電芯型號為 ZNP3914895A-75A 的動力電池的部分 2020 款威爾馬斯特電動汽車,共計 1282 輛。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由于電芯供應商在生產過程中混入了雜質,導致動力電池產生異常析鋰。極端情況下可能導致電芯短路,引發動力電池熱失控并產生起火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10 月 27 日晚,北京北四環力學所內一輛威馬電動汽車發生起火爆炸。10 月 28 日上午 9 點,威馬汽車在官方微博確認了這一事實,并強調未造成人員受傷及其他財產損失,“目前正全力配合公安、消防及相關監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后續結果將第一時間公布。”
IT之家了解到,這是最近 35 天以來,威馬汽車發生的第四次電動車自燃起火事件。9 月 23 日,溫州一輛威馬 EX5 自燃;10 月 5 日,福建邵武市一輛停放在路邊的威馬 EX5 自燃;10 月 13 日凌晨,一輛威馬 EX5 在充電時發生自燃,車輛燒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