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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險企被罰超4000萬 三家銀行分支機構被罰

來源:證券日報 時間:2020-10-13 14:11:05

今年三季度,銀保監會對保險業違法違規現象依然保持高壓態勢。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三季度,銀保監會系統針對保險業的罰單數量達324張,罰款總額達4138萬元。除了財險公司虛列費用、編制虛假文件等“老生常談”的問題,三季度尤其是9月份人身險公司被處罰的現象有所增加。值得注意的是,3家銀行網點違規允許保險公司人員駐點銷售保險產品被罰,同時,又有保險公司因工作人員在朋友圈進行虛假宣傳而收罰單。

三家銀行分支機構被罰

早已被禁止的違規現象目前仍然沒有得到杜絕。近期,保險監管部門對部分銀行分支機構違規允許保險公司人員駐點銷售保險產品的舉動開出罰單。

具體來看,由于違規允許保險公司人員駐點銷售保險產品,某國有大行呼和浩特錫林南路電力支行以及該行呼和浩特金橋開發區支行分別被內蒙古銀保監局罰款30萬元,某國有大行呼和浩特明澤支行被罰款25萬元。

以前保險公司人員在銀行網點駐點銷售保險產品,“存單變保單”、遇到問題銀行和保險公司互相推諉等,進而引發投資者與銀行、險企的糾紛。對此,早在2011年,原保監會就發布相關政策,要求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

2019年8月份,銀保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再次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等非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在商業銀行營業場所從事保險銷售相關活動。”

為何時至今日,仍有銀行網點有保險公司人員駐點銷售?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還是由于銀行和保險公司兩端都有需求。從銀行方面看,在銀行代理銷售的多種金融產品中,保險傭金標準較高,是中間業務收入的主力之一,因此,盡管監管規定不允許保險公司人員在銀行網點駐點銷售,但仍有“頂風作案”者。從保險公司方面看,長期以來,不少人身險公司對銀行渠道依賴度很高,尤其是今年疫情對保險的線下銷售造成較大沖擊,使得部分保險公司業績承壓,因此,其更有在銀行駐點銷售的沖動。

不過,從記者近日走訪北京5家商業銀行網點的情況來看,并未發現有保險公司在銀行網點駐點銷售。上述業內人士認為,銀行網點違規允許保險公司駐點銷售是少數情況,隨著監管政策不斷完善,落實趨嚴,多數銀保合作較為規范,且目前銀保業務也從過去以躉交型短期產品為主逐漸向期交型長期產品過渡,從理財型產品向理財型和保障型產品兼顧過渡。

宣傳不能亂發朋友圈

賣保險,先宣傳,宣傳須合規。銀保監會指出,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當前保險機構從業人員普遍通過微信朋友圈、公眾號、微信群、微博、短視頻、直播等方式參與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在公開性較強的公眾號、微博等平臺,還是在微信朋友圈等私密屬性較強的平臺,保險營銷皆需要合法合規,不能隨意為之。

9月份,海南銀保監局對某人身險公司分支機構及其相關人員開出罰單,其中3張罰單事由皆為“保險宣傳引人誤解”,另一張罰單事由為將“保險費率與存款利率片面比較”。公開信息并未披露這些宣傳的平臺,而此前7月份青島銀保監局連開的6張罰單則全部針對微信朋友圈的虛假宣傳。某人身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朋友圈進行虛假宣傳,為此,該公司分支機構被罰款5萬元,同時違規的工作人員皆受到警告并罰款,其中罰款最高的達1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2018年就指出,由于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布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埋下大量保險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風險隱患。因此,必須加強該領域的管理。

2019年,銀保監會曝光利用自媒體平臺誤導宣傳的三大類型,一是饑餓營銷,炒作停售,使用“秒殺”“全國瘋搶”“限時限量”等用語;二是夸大收益,混淆保險產品和其他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宣稱“保本保息”“復利滾存”等;三是曲解條款,如宣稱“過往病史不用申報”“什么都能保”等。

目前銀保監會正在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強化保險機構的主體責任,并對從業人員開展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進行有針對性的嚴格規定。業內人士認為,從政策層面看,監管機構對保險宣傳的規范性要求越來越高,但在實操中,問題頻出的現象短期難以扭轉,預計未來關于違規宣傳的罰單仍會比較多。

同時,針對今年非常火爆的短視頻宣傳以及潛在的誤導風險,河北銀保監局、北京銀保監局等多個監管機構也不斷進行警示,將銷售誤導防患于未然。(冷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