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安財險委托華安財保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安資產”)持有的3億元“16海資01”債券,因海航資本短期流動性問題,無法按期兌付,被迫展期一年。此外,華安財險持有的2.1億元“18渤金01”、2億元“18渤金04”也將于今年到期,而發行主體渤海租賃(2.230, 0.00, 0.00%)(原渤海金控)流動性也不容樂觀,2020年預計虧損嚴重,同樣存在兌付壓力。
業內人士提醒,華安財險持有的海航相關債券涉及本息合計金額較大,債券的兌付或展期情況會對公司自身和股東的經營結果產生一定影響。以小窺大,從更深層次來看,如何嚴控控股股東從下屬公司抽血?獨董如何有效保護中小股東利益?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大問題。
專家指出,獨立董事在涉及到股東利益表決方面,面對一些明顯存在關聯關系或者存在較大潛在風險的投資決策,是否能發揮好意見,從專業角度給出客觀建議,相當重要。未來,行業要加強關聯交易監管制度建設和系統建設,嚴格控制關聯交易,嚴格約束控股股東行為,提升董事監事履職能力,完善董事會監事會運行規則,確保各專門委員會向董事會提供獨立、專業意見。
海航資本存流動性問題
華安財險、渤海人壽所持債券臨兌付風險
2月22日,華安資產披露公告稱,受托管理的華安財險賬戶持有的3億元海航資本“16海資01”債券于2021年2月2日到期,海航資本應兌付本息3.225億元(面值3億元,應付利息0.225億元)。但海航資本由于短期流動性問題無法按照約定兌付本息,故申請展期。
海航資本在給華安財險的申請函中解釋,受疫情影響,公司日常營業流入及資產處置進度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導致日?,F金流緊張,后續將持續推進相關資產處置,并按照海航集團整體風險化解方案盡快執行,實現現金流入,歸還債券本息。
1月29日,華安財險與海航資本簽訂了展期協議,雙方同意將華安財險持有的“16海資01”債券進行展期,期限一年,展期利率調整為6%/年,展期期間的利息以人民幣3.225億元為計算基數。華安資產稱,此次展期為風險處置方案,目的是通過與發行人海航資本協商談判,盡可能減少委托人華安財險的損失,而非通過交易獲取較高的投資收益率。
據悉,海航資本于2016年2月發行的“16海資01”基礎發行規模為7億元,超額配售不超過8億元,債券期限5年,募集資金擬用于償還公司債務,補充流動資金。
據藍鯨保險了解,除華安財險外,渤海人壽曾委托華安資產認購4億元“16海資01”債券,是否同樣被迫展期,暫無公開信息。同時,渤海人壽還持有6.93億元“16海資02”。
此外,藍鯨保險還注意到華安財險與“海航系”的另外兩筆投資認購。2018年6月,華安資產根據委托人華安財險的投資建議,申購渤海金控發行的“18渤金01”債券,票面利率7%,華安財險委托賬戶實際獲配面值2.1億元。18渤金01”募集資金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與償還有息負債,債券期限為3年,推算將于2021年6月到期。2018年10月,華安財險通過華安資產認購2億元“18渤金04”,期限3年,預計10月到期。
從最新消息來看,渤海金控(現已更名為“渤海租賃”)2020年預計嚴重虧損,扣非凈虧損51億元至75億元,對盈利水平及償債能力帶來較大不利影響。2021年2月,聯合信用評級已將“18渤金01”、“18渤金04”等渤海金控發行的債券信用評級下調。
一位投資人士向藍鯨保險指出,海航集團整體的流動性壓力較大,導致關聯企業出現無法支付本金及利息風險,因此相關方所持資產面臨的違約風險較大,“這也意味著華安財險持有的債券,同樣有潛在風險,且涉及本息合計金額較大,債券的兌付或展期情況都會對公司自身和股東的經營結果產生一定影響”。
業內稱海航剝離保險牌照或需要較長周期
華安資產獨立董事米建國就“16海資01”債券展期事項發表意見時提及“要以積極審慎的態度,權衡‘16海資01’債券違約對華安保險造成的重大損失”。
此外,該獨董指出,“通過此事反映出:如何嚴控控股股東從下屬公司抽血?以及獨董如何有效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確實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大問題”。并希望海航努力尋找戰略投資者收購所持有的華安保險股權,為減少損失爭取時間,在展期時間內處置好債券善后工作。
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分析稱,近年海航陷入流動性危機,從資金壓力看,金融板塊可能會被剝離,陸續出售金融牌照。
2020年,海航對華安財險曾有動作。5月,海航投資(2.390, 0.00, 0.00%)(000616.SZ)公告稱,意向收購海航資本所持有的華安財險7.74%股權,此舉引起深交所關注并下發問詢函,要求海航投資說明股權認購意圖,目前貨幣資金使用情況等。目前,海航資本持有華安財險12.5%股權,為第3大股東,海航投資持有7.14%股權,為第8大股東,雙方所持股權均已被質押。
沈萌表示,“上述股權調整,或是對于海航內部各企業之間復雜關系的進一步梳理,從而為下一階段的重大資產處置做準備”。
亦有保險公司管理人士對藍鯨保險指出,“海航集團已進入破產重整,推進各項債務處置,持有的保險牌照大概率會尋找下家,但存在兩個要點,一是目前監管對保險公司股東資質認定有嚴格要求,二是接盤難度較大,如何估值、有多大窟窿,不太明朗,需要的周期可能也比較長”。
藍鯨保險就以上事項多次聯系采訪華安財險,但截止發稿并未得到回應。
強化“三會一層”運作,最大程度維護公司利益
事實上,關聯交易投資,向來是保險資金運用的重點范疇,但也容易“藏污納垢”。
“通過所謂的關聯交易或者說資金投資去給到股東方‘輸血’,這類情況在保險行業乃至金融行業中,都是監管要重點去規范的領域,2018年以來,監管下發的多份文件,都涉及保險公司治理層面,包括強化關聯交易管理等”,一位金融研究專家在接受藍鯨保險采訪時表示。
其補充道,從行業角度來看,監管有嚴格規定,“出現華安財險這樣的情況,去追溯,有可能是公司治理、關聯交易管理方面存在不符的地方,可能在執行的時候出現了一些問題”。這類大股東投資“一言堂”行為,不僅直接損害公司利益,也損害中小股東利益。
“這類事件,實際上反映出公司治理方面的短板,獨立董事的獨立性沒有做到位。很多時候,小股東可能有不同意見,但是沒有董事席位,沒有話語權。而獨立董事在涉及到股東利益表決方面,面對一些明顯存在關聯關系或者存在較大風險的投資決策,未能發揮好意見,從專業角度給出客觀建議。最后出現問題,導致所有股東的利益都受損”,一位保險公司管理人士指出,“就目前情況來看,不少公司的獨董都是大股東或者有控制權股東的利益相關方,獨董不夠‘獨立’”。
該位管理人士補充,未來,保險公司“三會一層”運作完善十分重要,監管陸續下發的各類文件,也凸顯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近年來,監管層面頻頻提及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聚焦提升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水平,加強關聯交易監管制度建設和系統建設,嚴格控制關聯交易,嚴格約束控股股東行為,提升董事監事履職能力,完善董事會監事會運行規則。
在加強公司治理,加強關聯交易管理方面,前述金融研究專家建議,保險公司需要建設并完善獨立監督機制,“譬如完善獨立董事制度、關聯交易委員會制度,外部獨立董事席位要占一半的比重,甚至占到三分之二,來引導并確保獨立董事真正發揮作用。確保各專門委員會向董事會提供獨立、專業意見。公平對待所有股東,特別要關注和尊重小股東的訴求,最大程度維護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