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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余家險企股權挪騰 小股東處于股權流轉C位

來源:北京商報 時間:2020-11-16 16:35:55

融資納新、股權轉讓、股權激勵、兼并收購……五花八門的名目搭建了險企股東“流轉”的橋梁。11月8日,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初至今有超過20家險企于中保協披露股權擬變更信息,同時,銀保監會批準15條股權變更信息。30余家股權挪騰背后,多產生于中小股東之間。業內人士表示,小股東間股權交易多屬于正常商業行為,對險企影響基本不大;大股東的進入和退出則多涉及到戰略性投資,對于公司治理及業務發展等方面有著戰略延續性上的直接影響,也更加需要磨合期。

小股東處于股權流轉C位

永安財險近日發布公告表示,其原股東凱撒同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全部2260萬股轉讓給陜西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西國際信托”),流轉股權占永安財險的0.75%,轉讓完畢后,陜西國際信托持有股權占總股本的5.56%。

這是距今最近的一次股權流轉,也是年初至今股權挪騰的一個縮影。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初至今,中保協披露有超過30條股權變更相關信息,涉及21家保險公司。其中,僅僅是變動股權占股本比例在1%以下的記錄,便達到13條。

為何股權挪騰多發生于小股東之間?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員朱俊生分析稱,因為更多大股東進行的是戰略投資,資金體量大,實現戰略目標的目的性較強,一旦進入保險業之后不會輕易變更;但很多小股東跟投因素更多,戰略性的長期考慮相對較少,所以通常變動也會更為頻繁。

除了多數股權變動產生于非戰略性投資的小股東之間,部分險企也因違規股權清理、或者更大的產業布局、國際化布局調整的戰略性目標而進行相應的股權挪騰。與變更頻率相對的,是股權變動對險企的影響力大小。

相較小股東,朱俊生表示,雖然戰略投資者股權變更頻率更小,但對險企影響更大:“戰略投資者的股權變動會影響到公司的治理結構,因為高管一般會隨股東的變化而變化,對于整個公司發展戰略的延續性還是有直接影響的。”

違規股權清理方面,以上海人壽為例,4月該公司發布公告,表示上海人壽的股東上海和萃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萃實業”)、上海洋寧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洋寧實業”)退出,將其各自所持的上海人壽占比13.75%的共計16.5億股股份悉數轉讓給覽??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覽海集團”)以及3家新引入的股東。據悉,此前2018年,原保監會曾下發《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表示洋寧實業、和萃實業存在隱瞞關聯關系、超比例持股的違規行為,需被上海人壽清退,引入合規股東。

除此之外,部分險企也通過引入外資股東擁抱國際化。如今年6月,泰山財險引入德國安顧集團作為其戰略投資者,后者旗下全資子公司安顧財險認購泰山保險全部新增注冊資本合計金額8.81億元,累計持有泰山財險24.9%的股權,并成為泰山財險第二大股東。由此,泰山財險將開拓國際化市場、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

“股權變動有時是由于市場原因”,與此同時,朱俊生也表示,部分險企的投資企業在疫情沖擊之下經營遇到困難,從而可能會考慮向其他領域進行股權投資交易,而這是比較普遍的一種方式。

解決磨合期困境

與新股東進入相伴的,除了資金的注入,還可能有經營管理策略、戰略方面的調整。那么,險企如何度過與新進股東的磨合期?

“如果新進入的是小股東,其實不存在特別多的磨合問題,因為通常來講,小股東的投資本身也沒有直接想對公司的整個運營方向發生多少改變,而只是一種財務投資來分享這個行業的部分收益而已。”不過,朱俊生同時表示,若新進者為較大股東則需要磨合,包括在公司發展的方向、公司業務發展、股東間業務協作等方面。

朱俊生建議,一方面,他希望股東們能更好地理解保險業、尊重保險業的經營規律、尊重保險高管們,因為他們對行業有較強的洞察力,而保險行業本身專業性也比較強;另一方面,朱俊生認為,特色化經營是未來保險行業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中小型保險企業尤甚。

與之相應,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9月4日,安心保險發布變更注冊資本的公告稱,擬引進正大制藥(青島)作為新股東增資2.15億元,增資之后安心保險注冊資本將由12.85億元增至15億元,正大制藥(青島)將持有其14.333%的股權。有業內人士表示,引入正大制藥(青島)將有利于滿足安心保險業務發展的需要,降低未來可能出現的健康險延伸產業鏈相關問題的概率,增強自身醫療背景。

“尋找自己的一些核心競爭力,即與自己的股東業務結合起來,從而利用股東的優勢,將自己的業務與股東的主營業務做更多的協同。”對于中小險企如何特色化,朱俊生提出了這樣的建議。

股東入圍有門檻

司法拍賣也是股權流轉的一大途徑。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年初至今,險企股權被司法拍賣的相關信息有9條,多以流拍告終。

在今年的險企股權變更案例中,有一起交易是因新進股東不符合銀保監會資質要求而引發的二次轉讓交易。7月22日,鑫安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北京大洋潤峰經濟咨詢公司在2016年11月經法院執行拍賣,取得北京聯拓奧通汽車貿易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權2250萬股(占比2.25%),但經銀保監會審核反饋,大洋潤峰不符合該公司股東資質要求,因此,2019年3月,大洋潤峰進行股權轉讓,受讓方為北京捷峰聯眾汽車貿易公司,每股1.02元。該公司同日公布的另一起股權交易價格為每股1.3元。

大洋潤峰具體何處不符合股東資質要求?北京商報記者致電采訪鑫安汽車保險,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回復。記者查詢天眼查發現,大洋潤峰存在一條于5月27日設立登記的股權出質信息,出質人為該公司高管何燕鵬。此外,該公司自2017年起發生多次投資人和注冊資本變更,最新的預警提醒信息顯示原執行董事兼經理何燕峰退出,何燕鵬替任。

險企股東需要滿足哪些資質條件?川財證券所所長陳靂對此進行了介紹。他表示,基本上,境內企業法人投資入股保險公司應當符合財務狀況良好穩定,且有盈利,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等常規條件。投資人為金融機構的,應當符合相應金融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指標要求;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對保險公司股東,單個股東(包括關聯方)出資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20%;2個以上的保險公司受同一機構控制或者存在控制關系的,不得經營存在利益沖突或者競爭關系的同類保險業務,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險公司的股權,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