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6日發布關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7期)顯示,信陽百家商業股份有限公司明港軍民路分店銷售的標稱汝陽縣杜康村酒泉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白水杜康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8.8%vol,標準規定為51.0~53.0%vol。
圖片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告顯示,酒精度是酒類的一個理化指標。酒精度不達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產企業檢驗能力不足,沒做好完善的出廠檢驗,又或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也可能是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故意標高酒精度,以提高銷售價格。
天眼查顯示,汝陽縣杜康村酒泉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冊資本800萬,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武欣。
值得一提的是,“白水杜康”的貼牌授權曾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一度牽出白水杜康與洛陽杜康的系列商標糾紛案。
據了解,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為陜西杜康酒業集團有限公司關聯方。裁判文書顯示,洛陽杜康自2011年起,發現陜西杜康關聯方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未規范使用“白水杜康”商標,遂在2016年5月3日以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由起訴白水杜康公司。白水杜康公司一審、二審均敗訴,并被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賠償洛杜康損失1500萬元。
有消息稱,白水杜康公司曾向山東、安徽、四川、北京等多地廠商“出租”白水杜康商標,品牌授權使用年費為24萬元-100萬元不等,其中多家貼牌企業涉商標、專利侵權案及食品安全問題。
而此次汝陽縣杜康村酒泉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白水杜康酒是否為“白酒杜康”的貼牌?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汝陽縣杜康村酒泉酒業有限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對方表示,公司只負責生產,貼牌事件還需詢問陜西杜康酒業集團有限公司。遂記者致電陜西杜康酒業集團有限公司,對方表示,不清楚是否授予此公司“白水杜康”貼牌。(記者 李靜)